返回

首页 > 人力资源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这些点你get到了吗?

时间: 2023-10-15 14:50:40 |   作者: 人力资源

  是指在林地上建造永久性、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改变林地用途的建设行业,包括:

  (三)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

  第十八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法律法规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第十六条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一定要遵守下列规定:

  (一)用地单位理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占用或者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重点林区的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允许超出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一定要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第十八条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修筑其他工程设施,需要将林地转为非林业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一定要使用林地的,应当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合理和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二)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能够正常的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四)县(市、区)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能够正常的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五)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项目、勘查项目、大中型矿山、符合有关旅游规划的生态旅游开发项目,能够正常的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其他工矿、仓储建设项目和符合规划的经营性项目,能够正常的使用Ⅲ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六)符合城镇规划的建设项目和符合乡村规划的建设项目,能够正常的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七)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规划的建设项目,能够正常的使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范围内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八)公路、铁路、通讯、电力、油气管线等线性工程和水利水电、航道工程等建设项目配套的采石(沙)场、取土场使用林地按照主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范围执行,但不得使用Ⅱ级保护林地中的有林地。其中,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国有林区)内,不得使用Ⅲ级以上保护林地中的有林地。

  因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需征收、占用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核、审批手续,依照国家和省公益林林地的征收标准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地单位向属地林业行政主任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申报材料:①用地申请书+②使用林地申请表+③项目批准文件+④用地单位法人证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⑤使用林地调查报告。

  属地林业行政主任部门组织公示,进行现场查验;符合申报条件的,出具初审意见。

  第四十三条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变更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使用林地的,除责令其限期补办手续外,并处每平方米30元至50元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限期拆除或没收在林地上新建的设施,没收其违法来得到的,并处2000元至20000元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的规定,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或相关的单位初审同意,征用、占用林地的,除责令其限期补办初审手续外,并处每平方米50元至100元的罚款。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关于我们

新闻资讯

半岛棋牌/企业动态
项目展示
法律法规
招标采购
中标公示

党群中心

专题专栏
活动动态
学习中心
组织建设

人力资源

人才理念
日常管理
半岛游戏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