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物业管理条例》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时间: 2024-06-06 02:59:57 | 作者: 日常管理
四川经济网资阳讯(记者 汤斌)12月30日,记者从《资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资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的通知,《资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资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智介绍,近年来,资阳市城市化进程加快带动了物业服务行业蒸蒸日上,但相关矛盾纠纷也一天比一天突出,如:部分物业服务人服务意识不强、服务不规范,开发企业遗留问题多、配套设施设备不完善,政府有关部门权责不清,水电气等专业设施产权归属不明、执行移交不到位,业主大会召开难、业主委员会运行不规范,业主自律意识差、违规装饰装修、乱停乱放、拒交物业费等,严重影响了资阳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孙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和新修订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和法规对物业管理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规定,仍然不能完全满足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需要。为有效解决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明显问题,提升城市小区品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资阳实际,制定《条例》对上位法做补充和细化十分必要。
据了解,《条例》包括总则、业主及业主组织、物业服务、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7章50条。
第一章总则部分,规定了立法目的依据、适合使用的范围、根本原则、职责职能等内容。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组织部分,明确了业主共同决定事项,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运行、职能职责、禁止行为、换届工作等内容。着力解决业主大会召开难、业主委员会选举难、会议内容不明确、会议议程不规范、业主委员会及委员不履职、不正确履职等问题,并规定无法成立业主组织的救济途径,即申请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三章物业服务部分,分前期物业服务和物业服务两节,规定了前期物业服务人招投标选聘、新建物业承接查验机制,物业销售公示、物业服务公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承担,物业服务人的安全防范义务、禁止行为、退出机制等内容,着力解决物业服务人服务不透明、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及源头杜绝开发企业遗留问题。
第四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部分,对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公共收益管理、物业维修和老旧社区物业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着力解决物业小区侵占公共区域、乱停乱放、违规饲养动物等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及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
第五章监督管理部,细化规定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职责,规定公共收益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审计监督、信用管理、服务的品质满意度测评和投诉举报制度。着力解决部门监管职责不清、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并强化对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的有效监管。
资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李建英表示,物业管理与群众工作生活紧密关联。《条例》的施行,将有效推进解决物业管理热难点问题、促进物业行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居住需要。作为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该局将从加强宣传培训、完善配套文件、加强行业监督管理、促进行业自律四个方面推动条例贯彻落实。